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天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以及2024年3月2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