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征求意见稿提到,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数据处理者应当重新申报评估:向境外提供数据的目的、方式、范围、类型和境外接收方处理数据的用途、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延长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境外保存期限的;境外接收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数据处理者或者境外接收方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数据处理者与境外接收方合同变更等可能影响出境数据安全的;出现影响出境数据安全的其他情形的。
李爱君指出,《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需要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其评估条件从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进行界定。具体为: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二、出境数据中包含重要数据;三、处理个人信息达到一百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四、累计向境外提供超过十万人以上个人信息或者一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五、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对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的必要性,冯忞补充表示,上位法都是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上制定的,因此,如何规范和指引数据的出境以及促进数据安全自由的流动,就显得尤为重要。“该《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数据处理者提供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方面的指引,意义重大。”
Java 虽然与微服务框架联系紧密但实现数据处理过于复杂,SQL 虽然简单但碍于数据库限制则很少主要用于数据处理。那么还有其他技术可以实现微服务中的数据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