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知名围栏厂商发现某国内公司在其自己运营的英文网站上抄袭自己网站所使用的产品图片、产品介绍,并且网站还使用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外观专利以及发明专利名称,但销售区域并不包括中国。该权利人希望能够尽快关闭该网站,以减轻自己受到侵权所造成的损失。
1. 上述两个网站域名虽然都是阿里云公司提供的注册义务,但是涉嫌侵权的英文网站服务商经查为域外公司,即该域名的域名服务器(DNS)是境外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也是境外的,并非阿里云,那么阿里云没有权利对该域名或网站采取行动;
2. 即便向阿里云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并详细列明两个网站的关联性以及侵权公司的恶意和侵权事实,预测结果也会不尽人意。如上所述,阿里云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举报类型需要权利人提供在先权利证明文件。本案被侵权公司而言,其首先并没有在中国取得侵权所涉商标、外观专利、发明专利的权利,其次,侵权事实也并非发生在中国境内。如果依靠“图片抄袭”理由主张著作权侵权,那么也被要求提供著作权证书。虽然我国实行的是著作权自愿登记原则,且作品已经创作完成,作者自然享有著作权,但是这仍不能成为无法提供证书的理由。